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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公示!广东拟评131名中小学“教授”老师,汕尾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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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6: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20-12-12 17:05 编辑

好消息!

2020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开始公示啦!

全省除广州市、深圳市外,

共有131名老师上榜。

      12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全省
131名中小学教师拟评正高级职称。

      早在2016年,广东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全省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常被称为中小学里的“教授”。

      从今年公示名单来看,省属单位有8人,韶关市5人,珠海市8人,汕头市5人,佛山市21人,江门市8人,湛江市12人,茂名市11人,肇庆市7人,惠州市8人,梅州市6人,汕尾市1人,阳江市3人,清远市4人,东莞市12人,中山市7人,潮州市2人,揭阳市1人,云浮市2人。


快来看看你的老师上榜了吗?

2020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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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提醒,各单位要在自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8日,各地各单位应于12月18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地市(或省直属)为单位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邱旭英,江远彬

联系电话:020—37629059、37627294

邮政编码:510080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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