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大湖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大湖镇清明期间森林方灭火工作方案。打好3月19日至4月20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截止3月31日,该镇未发生山火。
在防火工作中,该镇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责任。以最坚决的工作态度、最有力的防范措施、最过硬的工作作风,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出现空挡和缺漏,全面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落实“山长制”。该镇将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镇干部、村干部包片包山头”的网格化模式,明确每村每块责任区的责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责任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责任人必须承担各自负责山头区域的巡查和宣传工作,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山头,通过蹲山头、守山脚、常巡查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
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该镇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充分运用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微信、短讯等多种手段,向群众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疫情信息、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及森林防火知识。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列,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引导群众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祭扫。通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该镇成立易燃易爆物品清理队伍,于 2021 年3月18日至28日对全镇范围内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和违规小作坊进行检查清理。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对重点山头和墓区集中的林地加强管控,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做到严防死守,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阶段,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根据实际情况,该镇设立7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对进出卡点车辆、人员做到逢车必检查、逢人必测体温,引导群众扫“粤康码”、“护林码”,并登记。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等应收缴,严防火种上山。
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消防所和护林员队伍全天候集中待命,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调整充实、业务培训以及森林消防装备的补充、维护和保养,做到严阵以待、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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