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45215|回复: 0

[汕尾] 汕尾市城区法院这是要干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2 10: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听说洪卫京要调动,匆匆忙忙对我司发出(2021)粤1502执恢28、29、30号报告财产令。
法院执行局是办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机构,然而在所谓曾月娇案中。至今三年多来,城区法院乃至洪卫京从未制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查封案外人的财产,前几天我公司到城区法院送异议书时,法院工作人员讲,洪卫京要走了,难怪洪卫京一直关心照顾的阿娇,狗急跳墙,逼使洪卫京违法也要将钱抢到手。洪卫京也愿意挺身冒险,再帮阿娇一手。洪卫京,我公司郑重警告你,你必须清醒,三年多来,你根本拿不出一个执行依据,还敢继续违法,视法律为儿戏,对抗法律,你用不用考虑一下,到时笑比哭还难看。
一、一个案件的执行,法院必须有一个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这个相信老百姓都会懂。曾月娇错告我司一案,汕尾市城区法院共制作了三个裁定书①洪卫京制作的(2003)汕市区法执第92号裁定书,变更曾月娇为本案申请人,那被申请人仍是原支付令确定的被申请人。与我公司无关,况且该裁定书洪卫京至今未向原支付令确定的被申请人汕尾市市政工程公司及法人送达,也无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所以讲该裁定书至今未生效。②民事审判庭莫胜卫制作的(2018)粤1502执异16、17、18号三个裁定书,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3条的规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况且莫胜卫制作的裁定书除了违法,也违背了常理,一个公司名称被变换多少次,该公司的性质仍然是原来的性质。像莫胜卫你的名字不管你改变一千次、一万次,改来改去还是你莫胜卫,不可能改成精怪。你的变、变、变,你为什么不将国有资产变给我公司。幸亏你无孙悟空72变,如果有的话,国家银行的钱给你早就变到自己的腰包。③该变、变、变的裁定书已被中院执行局否定,中院认定的增资、扩股。(对中院的认定以后再驳斥)所以莫胜卫的裁定书也失效,至于审委陈嘉涛作出的执监,更不能作为执行依据。况且执异是审查异议案号,更不能作为执行依据,因此城区法院三个裁定书都是违法的。
二、正常的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受理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首先应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被申请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不履行才可采取强制措施,本案一直以来由于无执行依据,也没有发给我司执行通知书。洪卫京说你是个法盲,但你头顶有法官的帽子,说你是法官,法律一点都不懂,为了阿娇,该履行的法律程序都忘记,用一步到位来解决阿娇的事情。既然你那么急切帮阿娇,抢到钱,那就成全你,我公司的财产就是被你查封了三年之久的财产,三年来我司的损失惨重由你一手造成,有胆量你就吞并,但程序必须依法依规,我公司都给你记下了账,以后结总账。
三、我公司不生事,但也不怕事,对洪卫京老实告诉你,我公司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对你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同时告知这群枉法裁判者,不要越过我公司的红线,到时将会有轰动全国的事情出现。洪卫京你胆敢再以身试法,你就考虑、考虑你的下场,至今还不悔改,那就让更猛的暴风雨来吧。网友们作证明,无生效法律文书,敢动我公司的财产,我公司将以暴制抢。
四、洪卫京在办案过程涉及①主观故意办错案、假案、冤案。②违背事实、违背法律、枉法裁判且程序违法,实体处理和适用法律错误。
汕尾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许忠昌
2021年9月2日

财产令

财产令
财产申报表.jpg 执行裁定书267号之一2_0001.jpg 执行裁定书267号之一2_0002.jpg 莫胜卫执行裁定书执异16号_0001.jpg 莫胜卫执行裁定书执异16号_0002.jpg
吴焕义执监3号1.jpg 吴焕义执监3号8.jpg 吴焕义执监9号9.jpg 吴焕义执监3号10.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举报信
[城事报料] 举报信
[城事报料] 举报信
[城事报料] 市检察院不作为,裴**、陈*凡难咎其责
[城事报料] 汕尾人民检察院裴书荣、陈永凡徇私枉法猛如虎
[三唯论点] 强烈要求对这宗错案假案进行法律监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