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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优秀个人”陆丰人民法院李舜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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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0: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骁勇善战 丹心柔情——“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优秀个人”陆丰人民法院李舜镜的故事

时间:2012-04-14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3月28日,在甲子举行公开宣判处理大会时,几名精神抖擞、庄重严肃的陆丰法院法警队员,以干脆利落的动作押着死刑犯上台受审。其中一位扬眉竖目、英气逼人的法警,就是李舜镜。

  提起李舜镜,广东省法院系统几乎无人不晓。在他进入法院工作的简单履历表中,却明明显显地记录着不简单:六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二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评为“汕尾市优秀共产党员”;分别被授予“广东省人民好警察”、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满意司法警察”的荣誉称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发文,号召全省法院干警向他学习。 可以说,李舜镜的成绩与名誉令人赞叹。

  然而,荣誉面前不却步。今年初,李舜镜又因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广东省高院授予“优秀个人”称号,并通报表彰。

  “为使命而练、为荣誉而练、为自己而练”

  “为使命而练、为荣誉而练、为自己而练!”在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时,李舜镜就在心里对自己说,同时他也对法警队的同志们这样说。

  2011年6月,陆丰市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院党委决定由李舜镜担任教练。刚刚从省高院司法警察优秀教练员培训班培训回来,他就学而致用,根据实际制订了科学、具体而又有实用性的训练计划。为了做到工作、训练两不误,他安排每天早上6时至7时30分作为训练时间,并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业余时间,带领全体法警进行严格艰苦的各项训练。

  从此,大地与岁月记下了他和队友们勤学苦练的身影——

  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拨开云层后,他和队友们“噔噔噔”的跑步声就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着寂静的街道,跑动的身影激活了初夏的晨风,留下了力量的呼号。

  当午后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他和队友们在射击训练场上,头顶烈日,瞄准、射击,一次又一次。警服湿了,皮肤红了、黑了,仍然坚持着。

  受海洋季风气候的影响,夏天有点“后母面”,有时说雨就雨,有时说晴就晴。在练警用盾牌那天,突然下起了雨。队友问李舜镜:“咱们还练吗?”李舜镜回答说:“这点雨算什么,为了使命、为了荣誉、也为了自己,我们练吧!”于是,在雨中,泥泞的地上,他们迎着风雨,挥动着手中的盾牌,身手是那样的敏捷,步伐是那样的矫健。虽然浑身湿透,脸上有汗有雨,但更有着勇敢与倔强。

  为使每名法警达到训练大纲规定标准,李舜镜对每一个队员都是高标准,严要求。他说:“平时多流汗,关键时刻就会少流血!”几个月如一日,每天在重复训练着队列动作、擒敌拳、盾牌操、押解、警械使用等枯燥的科目,他一丝不苟地带着全队训练。在格斗拳技击训练中,他不厌其烦的讲解;每一个具体的动作,他都以标准姿势自己作示范,一招一式,毫不含糊,力求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动作上都能做到准确到位。

  同时,在具体的组织实施中,采取因人施教,分类指导的方式,根据法警从警时间长短、年龄高低、接受能力和训练基础强弱等情况,在同一训练科目中,分类编组,有区别的提出不同要求;又在不同训练科目中,取长补短,互相切磋,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在他的严格训练下,全队业务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练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

  去年 10 月份,省院考核组对陆丰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考核验收,陆丰法院的司法警察们以饱满的精神、精湛的技艺、规范的动作进行了各项目的演习,赢得了考核组的高度评价;教练李舜镜也受到了一致赞扬。

  “工作在前、应急在前、危险在前”

  正是“沙场秋点兵”!

  李舜镜在干中练,在练中干,练出了旺盛干劲、练出了过硬本领。也干出了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而他一进入警队就萌发的、身上原本的“拼命三郎,冲锋在前”的精神也在工作中大放异彩。

  在押解、看管、值庭、参加执行活动等日常工作中,他积极带头,冲锋在前。对于每次警务活动,他坚持做好事前计划、事中检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一丝不苟,抓好每一道工作环节的落实,以至“成竹在胸”,处理时有条不紊。

  由于他训练有素,面对突发事件时,他责无旁贷照样冲锋在前。2007年10月初,法院审理一宗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召集亲朋戚友前来旁听,法庭里约有60多人。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已先后离开,忽然,有十几人气势汹汹返回一楼大厅,大声喊叫。原来,女方亲属认为女方吃了亏,指着要“教训”男方。李舜镜得知这一反常情况,立即带队赶到,指挥警员强行将双方亲属隔开,并严正告诫双方不要动手,同时与法官做疏导工作。经疏导后双方家属才离开法院,一起即将发生的事故就这样制止了。

  就是在重大危险面前,李舜镜义无反顾,依然冲锋在前。2003年秋天,陆丰法院的办案人员到一村庄执行任务,竟受到一些人的围攻。李舜镜获悉,马上组织20多名法警赶到现场进行解救。在现场,李舜镜先用法律劝说,稳住不明真相的群众后,正准备抓住时机解救受伤的办案人员。可就在这时,几名不法分子趁机制造混乱, 李舜镜见势大声喝止,并无惧色。不想,有不法分子从他后面闯出,举起棍棒,对着他拦腰一棒。李舜镜当场昏了过去,最后被同志们送到医院急救……事后,有人劝他转行“不要吃这种危险的饭”,他笑了:“我就是要吃这碗饭!”

  正是由于他的严密组织,确保了陆丰法院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涉诉信访、机关安全等各项警务保障任务,成功处置了各类妨碍庭审和冲击法院等重大突发事件,职业形象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充分检验。领导和同志们评价他有三个“冲锋在前”。

  责任于肩、担当于心、柔情于行

  面对假恶丑,李舜镜铮铮铁骨、敢于担当、丹心碧血;而面对群众,却是充满侠义柔情。他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

  2008年10月,李舜镜正在上班,有一个因交通事故造成重伤致残的受害者来法院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诉说住院医病无钱。李舜镜见此情境,不仅热心安慰他,想依法帮他维护应有的权益,并且掏出1000元钱给他。这位受害者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感谢你!”

  2009年5月的一天,在陆城六驿路段,三名歹徒正在抢劫一位年轻女子的摩托车,情况十分危急。李舜镜正好路过,见状马上赶过去,大声叫道:“住手,我是警察。”歹徒闻声见人,落荒而逃。这位女子十分感动,连声道谢地说“真亏遇到了你!”

  2010年6月,李舜镜去碣石医院探望住院的岳母,得知病房有一个患肾炎的小男孩,其父母无钱供他继续医治正准备中断治疗时,他急了,问孩子父母还需要多少钱,当告知还需1800元时,他毫不犹豫地拿出1800元,塞到孩子父母手里,嘱咐他们要想办法将孩子的病治好。孩子的父母非常感动,询问他的名字;李舜镜说:“我叫警察!”

  李舜镜就是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在基层平凡的岗位上,积极拼搏,锐意进取,演绎出新时期司法警察的风采。 (记者  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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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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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7: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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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4-19 0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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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4-19 13: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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