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5424|回复: 0

[城区] 城区.这名孩子差点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0-13 15: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3-10-13 15:43 编辑

微信截图_20231013152615.png
10月11日下午,汕尾大道路段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孩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竟在马路上跨车道蛇形行驶,险些酿成事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如果你未满16周岁
对车辆的控制以及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较弱,不能适应复杂的出行环境,很容易发生危险。因此,未满16周岁的学生,请不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如果你年满16周岁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有以下危险行为:逆行、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载物,与大货车靠得太近。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最新人事任免!涉及多名局长...
[城事报料] 这两人带着手铐,指认现场…
[城事报料] 一少女欲在天台上轻生…
[城事报料] 中国明星足球队汕尾邀请赛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城事报料] 这些人,要在里面过年了…
[城事报料] 10万元首饰不慎遗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