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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最 新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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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0: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2024年度海丰县河道河砂禁采区、禁采期划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供水、交通、通讯等设施的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海丰县河道管理的实际,现就海丰县河道河砂禁采区、禁采期划定予以公告:


一、禁采区:全县境内河道(水库)均为2024年度河砂禁采区(其中黄江跃进桥至西闸河段为临时禁采区)。


二、禁采期:禁采区全年为禁采期。


三、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禁无证采砂,严禁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禁采期开采河砂。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管电话:0660-6851068。


特此公告。


海丰县水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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