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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 捣毁一涉黄窝点,抓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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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8 09: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平安 迎新年‖陆河公安捣毁一涉黄窝点 抓获15人

为全面净化社会风气,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局深入推进“保平安 迎新年”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于2月8日成功捣毁1涉黄窝点,抓获15人,刑拘1人,行政处罚11人。


微信图片_20240218093208.jpg



2月7日,我局在工作中掌握到河田镇某酒店沐足城有涉黄问题,并通过缜密侦查掌握了该窝点的活动规律。2月8日凌晨,抓捕时机成熟,我局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沐足城开展突击行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涉案人员15人。

微信图片_20240218093214.jpg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毒瘤

陆河公安

始终保持“零容忍”

坚决严打整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安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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