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曝光一起小汽车非法营运案
案情概况:2025年2月1日上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汕尾市城区高铁站开展春节期间执法巡查,巡查至汕尾火车站P1停车场左侧出口时,发现蔡某某驾驶的粤NC***号小型轿车正在上下客,涉嫌小汽车非法营运。该局执法人员上前开展执法调查询问时,粤NC***号小型轿车司机不配合下车,无视执法权威暴力抗法,直接开车用车头顶撞执法人员一段距离,并后倒车撞击执法车辆,随后被执法人员坚决制止。
通过对该司机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于2025年1月30日14时17分,驾驶粤NC***号小型轿车从市城区东涌镇荣新便利店运载乘客往深汕中心医院,滴滴平台信息显示,该次车费为14.16元,经查询发现粤NC***并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司机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经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蔡某某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年内第一次违法被查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蔡某某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后续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将其暴力抗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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