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升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升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升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的备案、登记和工程项目的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升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升河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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