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唇镇关于严禁在未开发水域 开展涉水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保护好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禁止在山塘、水库、河湖、沟渠或野景点等未开发水域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涉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区域管控 山塘、水库、河湖、沟渠或野景点等水域属未开发区域,存在山洪突发、崖壁坍塌、陡坎深潭、流沙漩涡等多重安全隐患,且基础设施未完善,无专业救援力量保障,极易引发溺水等安全事故,不具备游泳观光条件。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自媒体平台推介、组织团体活动等方式进入相关水域。
二、禁止涉险行为 即日起严禁在未开发水域开展以下活动,严防发生溺水事故: 1.游泳、戏水、垂钓等水上活动 2.露营、野炊、烧烤等野外活动 3.攀岩、探险、溯溪等危险运动 4.擅自搭建临时设施、开辟通行路径
三、强化责任追究 1.学校、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未开发水域,坚决杜绝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2.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或组织相关活动的,不听劝阻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因危险涉水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倡导文明游玩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安全警示,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景区或泳池游玩,避免盲目跟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或未成年人擅自在危险水域逗留、玩耍的,请立即劝阻并制止,同时向当地村(社区)或镇值班室报告。•镇值班室电话:0660-5555177 •镇派出所电话:0660-5559110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切勿以身试险!
特此通告
陆河县水唇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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