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蔡文琳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等资料,对蔡文琳见义勇为事迹进行审查研究,并经2025年7月30日由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成员单位评审,拟确认蔡文琳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蔡文琳,男,汉族,1993年9月出生,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
2025年7月9日凌晨1点左右,蔡文琳路过一家烤肉店(店名:韩欧巴韩国料理店,地址:陆丰市甲子瀛东区沿江路海滨东三巷1号),发现店内存在明火(火旁有煤气罐),且火势有扩大势头,为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对店家及其他民众生命健康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害,蔡文琳当机立断,尝试用手撬开店门,尝试无果后便多次用肩膀撞击和叫脚踹店门,最后得以顺利将店门踹开,随后耐着高温迅速将着火烤炉与桌子拖出至门外,并用灭火器将火熄灭。待火情解决后才发现脚早已被玻璃渣扎出很深伤口并在流血,便没在现场停留,直接至医院处理伤口。
经调查核实,蔡文琳不顾个人安危,现场参与救援行为,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情况,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现对该人见义勇为进行公示。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6日前,以邮件形式向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