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驾驶人):
为进一步加强无牌无证、过期临牌临证、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 (以下简称摩电)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全县道路车辆通行秩序和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文明、规范的道路环境,提升陆河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牌无证、过期临牌临证、非法改装的摩电上路行驶。车辆所有人应主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能补办手续或达到报废标准的,须主动对车辆作报废处理,自觉消除安全隐患,违者一经查获一律依法予以收缴。
二、停放在陆河县辖区内人行道、背街小巷、机关单位、小区等公共区域的无牌无证摩电,需及时做好车辆补办注册登记手续或报废处置工作;非法改装改型摩电的,须及时恢复车辆原样。
三、从9月27日起,交管部门将对停放在陆河县辖区内人行道、背街小巷、机关单位、小区等公共区域的无牌无证摩电将依法采取查扣拖移等措施,对安装遮阳伞、遮阳棚等非法改装部分进行现场或拖离后拆除。
四、车辆被查扣拖移的,摩电车主(驾驶人)在1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到陆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牌证手续,能补办手续的予以返还;逾期未办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特此通告
陆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