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目前台风“桦加沙”影响已逐步减弱,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有序恢复教育教学活动。现将复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课时间安排
1.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于9月25日全面复课。
2.寄宿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自9月24日下午起错峰返校,确保住宿生管理安全有序。
3.个别因地理位置或校园设施需延迟复课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提前通知师生家长。
二、复课前准备工作
1.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各校须立即组织对校舍、门窗、围墙、电气线路、排水系统、高空悬挂物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加固修复受损设施。对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防范次生灾害。
2.保障教学正常秩序。及时清理校园环境,恢复因台风中断的供水、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对因停课延误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合理统筹教学进度,不得因赶进度加重学生负担。
三、复课期间工作要求
1.强化师生安全管理。对因交通、居住地安全等原因暂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实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保障学习需求。
2.加强防汛防风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及居住环境安全。
3.持续落实应急值守。各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遇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响应并上报。
四、其他事项
1.复课后,各校需持续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迅速传达至所辖(属)各单位,确保复课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汕尾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4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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