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噪声滋扰的难题,即便历经反复反馈与投诉,却始终难以得到圆满解决?因此邻居们在业主微信群里呼吁共同投诉举报以及各种以解决噪音滋扰问题建言献策已然是无奈之举。为什么会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投诉举报和协商,噪音问题还是不能得到完美解决呢?答案往往令人扼腕叹息。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感叹,破坏他人安宁的人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扰人清梦、破坏生活静谧的行为,所能换来的惩戒,不过是一句轻飘飘的警告,或是一笔三五百元的罚款。于那些漠视他人权益的“厚脸皮”而言,警告如同隔靴搔痒,毫无约束力;三五百元的罚款,更是不足挂齿!即便是经济条件有限者,也能轻易承担。三五百元的罚款而已,“五保户”都能眼睛不眨一下的掏出来!更何况那些老板们呢?如此轻微的代价,又怎能震慑住那些肆意制造噪声的人?至于道德层面的谴责,在现实面前更显苍白无力。这般低廉的违法成本,无疑成了噪声扰民屡禁不止的温床。
也正是因为如此,楼上的噪音从未间断:白天是没完没了的拖板凳声、突如其来的捶墙砸地声,还有孩子肆意奔跑跳跃的咚咚响;凌晨五六点又会传来做饭时故意弄出的锅碗瓢盆噼里啪啦碰撞巨大响声,就连大中午和深更半夜,也总有无端的叮叮哐哐声,犹如每天都得钉一次棺材那样扰人清净。
他们很清楚,道德管不住自己,自己就是流氓,法律难约束自己,连物业都偏向自己,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将低素质、缺家教的本性,暴露得淋漓尽致。
更令人心寒的是某些地方滋生了被铜臭裹挟的灰暗生态。在人情与利益交织的角落,只要能用金钱“摆平”的事,便算不上难事。被投诉的噪声制造者,往往乐于“结交”那些能对投诉“酌情处理”的人和组织的头头!或许他们本就早有往来,当然就会想办法压制住事态了。于是,每次投诉最终都成了走过场,毕竟这样的结果已经不是第一次让人失望了!所谓的介入调解很有象征性;化解矛盾很有表面性。离开之后,噪声制造者继续“歌照唱、舞照跳”,一边享受着利益,一边将他人的安宁抛诸脑后。这,便是当下难以回避的现实。
如此看来,在盛世之下寻一片安宁之地,拥有不被打扰的生活,竟成了许多人遥不可及的奢望。我们并非质疑相关人员和组织的处理能力与态度!毕竟,只要真正上心,完全有能力彻底解决问题、杜绝复发。可这份期待,在盘根错节的灰色关系网面前,终究被过滤成了泡影。留下万千无奈,成为无数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其实大家想要的,不过只是一份相对安逸、祥和的安静生活而已,可就连这点需求,实现起来都很艰难!
有些家庭把孩子如农村里野狗那样放养,毫无规矩地任其吵闹、奔跑发出令人发指的响声滋扰他人;自己更是自私又缺乏公德心!每天制造噪音干扰邻居,别人找其理论,他们还强词夺理,以家族或者乡村的热衷于斗恶的过往形象压制他人;死不承认是自家发出的声响,反倒把责任推到邻居身上。邻居们本想和这样的人家井水不犯河水,见面如同陌生人,甚至愿意把他们当成透明人,可他们偏要靠着低素质、无道德的行径,一次次闯入邻居的生活。这样的人,既该被鄙视,更该被谴责!
还有那些做生意的,赚钱本是他们自己的事,与普通住户无关。可他们丝毫不顾及他人感受,制造噪音时自私麻木,在利益和人性之间,永远果断选择前者,从不会换位思考。反正噪音没扰到自己,就觉得全世界都该忍气吞声,活得和睦太平。
最后我想补充,邻里矛盾从不是“忍忍就过”的小事,唯有主动化解、切实处理,才能真正平息问题,而非放任其积累升级。若个别生意人仗着关系网便无视他人权益、有恃无恐,不仅会寒了周边住户的心,更会让民心、民意变得廉价且遭受践踏。我们始终不愿看到矛盾激化,也真心期待相关方能拿出负责任的态度、专业的处理方法,而非用“随便应付”的方式消耗大家的信任和忍耐度。只盼能从实际出发,为居民解决噪音困扰,真正办点能安民心的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