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采花大盗入室抢劫强奸齐鲁网6月5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齐鲁频道《拉呱》报道,砭石,两个月前,德州的小孙为了打工和男友租了一个房子,可是没想到早上男友上班之后,一个陌生男人闯了进来,不但实施了抢劫,还将小孙强奸了。男友上班刚离开女友在家里被强奸小孙说,当时那名男子开门时候非常轻,但是进门之后却行动迅速,将自己脖子掐住了,在抢走100元后,歹徒还将她强奸了。犯罪嫌疑人得逞后迅速离开了,然而类似的遭遇又发生在了另外一个女孩的身上。女孩上厕所后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男子,并同样遭遇了抢劫和强奸
今年50岁的艾某,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86年12月25日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8月5日假释出狱。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盗窃罪于2008年3月24日被岱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1年12月1日减刑出狱。
2011年12月2日2点左右,艾某翻墙进入泰山区上高办事处宁家结庄村宋某某家,持刀威胁强奸宋某,盗走宋某家手机两部。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两部手机价值728元。
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情节恶劣,构成盗窃罪。艾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判有期徒刑刑罚以上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艾某当庭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态度较好,可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艾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艾某第三次领刑。
强行与醉酒女同事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先介绍一起普通的强奸罪案件。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到同事的家里,为他庆祝生日,同去庆祝的还有一名17岁的女同事。当天,女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事有些不开心,就和姐妹们喝了些酒。到了过生日的同事家里,又喝了一些酒。到第二天凌晨离开时,女同事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王某将她带回了自己在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的宿舍。王某趁女同事喝醉了没有反抗能力,奸污了她。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女同事处于醉酒状态,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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