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企业被重罚...

发布者: 发电机 | 发布时间: 2025-11-21 16:01| 查看数: 2527|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典型案例曝光】重罚!一企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现对我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典型案例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对海丰县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集尘室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积尘严重,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的要求,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第10号令)第十一条第(十)项,此项问题为重大事故隐患。2、集尘间电气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3的要求,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第10号令)第十一条第(七)项,此项问题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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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6.B的标准,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粉尘爆炸具有极强的破坏性,极易发生多次爆炸,进而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爆炸防控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建立并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及时清扫粉尘;要扎实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全面防控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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