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部署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发布者: 云讯 | 发布时间: 2026-10-27 19:08| 查看数: 3518|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站讯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供稿)近日,汕尾市召开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动员会议,总结回顾2026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面临形势,动员部署2027年度征缴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庄红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朝鸿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及市直(驻汕)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医保局局长胡春莲汇报了全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情况,并就2027年度征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会议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办理渠道等关键信息: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庄红琴强调,医疗保障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民生“安全网”、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压舱石”,抓好参保缴费是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一股绳”,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攻坚格局;要优化参保服务,把政策讲透、数据做实、渠道办优,让群众愿意参保、精准参保、方便参保,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目前,全市医保、税务等部门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参保缴费服务全面铺开。广大城乡居民可在集中征缴期内,通过微信“粤税通”“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或“支付宝”APP等线上平台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前往村(居)委会或“粤智助”终端就近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村(居)委会,及时完成参保缴费,如期享受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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