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集中开展自建房违建专项整治,不少造价百万、已然建成的独栋楼房被统一拆除。重拳整治违建、严守国土规划底线、消除安全隐患,是依法治理的必然举措,群众全力支持。但纵观整治全过程,一个极具争议、亟待反思的问题不容忽视:多数违建并非突击搭建的临时建筑,而是历经数月、循序渐进建成的楼房,监管部门全程缺位,直至房屋竣工成型才集中拆除,既造成巨额社会资源浪费,也暴露基层监管履职不严、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相关失职行为理应严肃追责问责。 违建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而非事后补救、一拆了之。农村及城郊自建房动工建设,工序清晰、周期较长、痕迹明显,从地基开挖到主体建成,全程处于可视可控范围。属地土管所、基层执法部门肩负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违规制止的法定职责,本应在违建萌芽阶段及时介入、叫停整改,以最小成本杜绝违法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节约公共资源。 反观当下部分基层监管现状,明显存在履职空转、监管躺平的乱象。违建动工之初无人巡查、无人制止、无人提醒,对违规建设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待房主投入百万资金、房屋彻底建成后,才启动执法程序强制拆除。这种“事前缺位、事后严管”的治理模式,看似执法严格、整治彻底,实则是典型的懒政怠政、履职不力。不仅让群众多年积蓄付诸东流,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双重浪费,激化干群矛盾,更折射出基层治理的粗放化、形式化问题。 执法必严更要履职尽责,整治乱象必先整治作风。违建建成后拆除,本质是监管失职引发的治理代价。基层监管人员手握巡查监管职权,却漠视岗位职责、疏于日常管控,任由违法建设持续推进,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按照建设安全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此类监管缺位问题绝不能不了了之,必须倒查溯源、严肃追责。 相关部门要建立违建监管倒查问责机制,对辖区长期存在、建成成型的违建,逐一核查属地监管人员履职记录,对巡查缺位、监管不力、纵容违建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履职失职不担责”的乱象。同时优化常态化巡查机制,紧盯自建房建设关键环节,实现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源头杜绝“建完再拆”的资源浪费。 治理违建,重在源头管控,贵在常态长效。唯有压实基层监管责任、严查履职失职行为,扭转事后整治的被动局面,才能真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依法整治、为民减负、高效治理的多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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