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彭佩忠同志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庄建华同志为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詹文杰同志为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詹伟忠同志为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罗少航同志为汕尾市林业局局长;
林献良同志为汕尾市商务局局长;
彭超翔同志为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光钊同志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国华同志为汕尾市水务局局长;
李剑锋同志为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德旺同志为汕尾市统计局局长;
林登海同志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免去:
詹伟忠同志汕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晓东同志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黄万祝同志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黄聪同志汕尾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沈泽雄同志汕尾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陈辉南同志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永宁同志汕尾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黄兴初同志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叶新裕同志汕尾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林展海同志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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