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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区森林警察放生一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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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12: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城区森林警察大队将一条蟒蛇放回大自然。

该蟒蛇是10月17日上午,由城区消防大队接警后在市区友谊渡口捕获后,移送至城区森林警察大队的。当天下午,该区森林警察大队把蟒蛇送至一林区,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该队负责人提醒,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群众在野外遇到蟒蛇,应谨慎回避或及时报警,切勿抓捕。如群众误抓蟒蛇,应将其放生或立即交给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进行处理。(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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