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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谁违规谁担责,才是交通文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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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日,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撕开了当下道路交通乱象最刺眼的一面,也让长期以来部分人心中畸形的交通责任认知,彻底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事发于某省某地一处车流密集、正常绿灯通行的路段,一辆私家车合规停放在路边禁停区域旁,此时有一辆电动车未观察周边路况,几乎垂直从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车头位置猛地窜入主干道,径直撞上正常行驶的白色私家车后门。此次事故中,涉事电动车骑手无视道路通行规则,违规横穿马路,是典型的“鬼探头”行为,也是引发这起事故唯一的直接原因。交警抵达现场勘查后,依法判定电动车骑手全责,这本是依规处置、毫无争议的结果,可后续发生的一幕,却让人十分无奈,尽显当事人无理狡辩的心态。


面对清晰完整的现场证据,以及交警专业公正的责任判定,电动车骑手没有丝毫愧疚与反思,反而撒泼耍赖、颠倒黑白,执意想把自身违规造成的事故责任,转嫁到正常行驶的私家车车主身上。交警多次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事故全部过错在于电动车骑手违规驾驶,私家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可对方依旧胡搅蛮缠,抱着一套荒唐的歪理不肯松口: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机动车撞到非机动车,就该由机动车一方全权负责。这就是当下很多人在参与交通的时候的认知和心理。


说到这里,我想起2017年在汕尾市区东涌某园小区派送快递时遇到的一件事。当时一个有单位的人员,执意要求我等他下班、吃完饭之后再上门派送,那种极度自我中心的处事态度,实在让人难以认同。不过这只是题外话,暂且按下不表。


回到本次事故本身,从车祸发生到交警定责全程,这名电动车骑手自始至终只想推卸过错、逃避责任。撒泼蛮横、强词夺理的模样,尽显规则意识淡薄、毫无道德底线的陋习。即便面对执法记录镜头与公正的现场执法,依旧肆无忌惮、不知收敛。


其实这样的闹剧,从来都不是个例。长久以来,道路交通领域始终存在一种扭曲的固有观念:部分行人、非机动车骑手习惯性把自己摆在“弱者”的位置,信奉“谁撞我谁全责”“车辆体型越大责任越重”的错误逻辑。遇事不讲交通规则、不辨是非对错,只比谁嗓门大、谁更能胡闹,奉行“会闹就有理、蛮横就占便宜”的歪风。


正是这种没有法理支撑、违背公序良俗的错误认知,助长了此次事故中骑手的嚣张气焰。让不少人明知故犯、肆意违规,出了事就理直气壮甩锅,把自己的过错强行安在守法者身上,上演颠倒黑白的荒唐戏码。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出现,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在我们身边,在这座小城的大街小巷,早已屡见不鲜。


而这类交通乱象的根源,不止是个别当事人的认知偏差,更在于过去部分交通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和稀泥”式偏袒,以及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置方式。


一直以来,少数执法人员陷入了“只看强弱、不看规则”的误区,片面觉得机动车车主经济条件更好、车辆有保险兜底,就无视事故前因后果、抛开既定交通法规,无底线偏向非机动车与行人,强行让无过错的机动车车主分摊责任。他们打着同情弱者的旗号,实则是践踏法律规则、纵容交通违法。这种没有原则的偏袒,不断削弱交通法规的威严,也让违规者的侥幸心理越来越重。


于是只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哪怕车主全程合规、毫无过错,也容易被先入为主认定存在责任,所谓“未尽到观察路况”的说辞就是如此随意且无厘头!如果机动车有“未尽到观察路况”的责任,那么非机动车、行人就可以闭着眼、没带脑子上路了?他们怎么就没有“观察路况”的责任了?无论车主如何辩解,都会被刻意当成偏袒另一方的说辞,说的越多越被敲髓吸骨,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一声叹息,都是“罪证”。就算实在找不出机动车一方的过错,也会劝说车主拿出一部分钱财,美其名曰“人道主义赔偿”。这般操作,实在可笑、可悲又可叹。


不分青红皂白,把责任强行安在守法合规的一方,根本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变相助长歪风邪气;也不是真正保护弱者,而是明目张胆纵容违法。难道手续齐全、依规上路的私家车,天生就带着原罪?难道所有纠纷都要让合法车主默默吃亏、无端背锅?我们按时缴纳各项税费、遵守所有交通法规,到头来难道只是换了一份出事就要被动担责的无奈?


这种扭曲的执法导向,无异于饮鸩止渴。坚守规则的人平白蒙受委屈、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肆意违规的人却有恃无恐、越发肆无忌惮。不良风气不断被效仿,最终酿成如今随处可见的交通乱象: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电动车、摩托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加塞、占道行驶成了常态。许许多多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接连发生,每一个安分守己上路的人,都在被迫为他人的任性违规买单。


说到底,5月2日这名电动车骑手的蛮横无知,正是长期无底线偏袒、和稀泥式执法慢慢纵容出来的,是畸形处置思路结下的必然恶果。


我想起曾经赴港探亲的一段经历,两相比较,更能看清当下这种乱象的问题所在。在香港北角热闹的人行道上,当时人流拥挤,我下意识短暂走到机动车道上,随即立刻退回人行道。这样的行为在我们内地早已司空见惯,几乎没人会觉得不妥。可在当地,立刻有热心市民善意提醒:绝对不能随意踏入机动车道,一旦因此发生碰撞,所有责任都在行人自身,不会有任何无原则偏袒。


简单一句提醒,道尽了文明交通的核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谁犯错,谁负责,不分身份强弱,不存在模糊妥协的空间。成熟的交通管理,不会无原则迁就违规者,不会随意颠倒黑白扣帽子,更不会为了所谓的弱者关怀,让守法者为他人的任性、无知、邪恶而买单。


这才是真正的交通文明与社会进步,是敬畏规则、守护生命的执法初心,也是规范出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的正确方向。反观内地部分地区一味和稀泥、盲目偏袒弱势方的执法模式,本质上就是懒政怠政,既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也是对守法者的不公,更是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变相纵容。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来不能依靠无原则的妥协与偏袒,只能依靠秉公执法、严格落实规则,坚守过错与责任对等的底线。只有让所有人都明白违规就要付出代价,大家才会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好好保护自己、敬畏出行规则。


一件因果清晰、责任明确的简单事故,却因为扭曲的认知、纵容式的执法变得纠缠不清;一套条理分明的交通法规,却因为和稀泥的处置方式慢慢失去约束力,最终让整片道路环境陷入混乱。


想要改变现状,就必须彻底丢掉“唯强弱论”的错误思维,叫停所有无底线偏袒与模糊化处理,牢牢守住“谁违规、谁担责”的根本准则。让守法出行的人安心放心,让肆意违法的人承担后果,才能刹住乱行乱闯的歪风,肃清道路交通乱象,守住道路安全与社会公平的底线。


这份不偏不倚、依规办事的态度,从来不是冷漠,而是对规则最基本的敬畏,也是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最踏实、最负责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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