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帮助您明明白白缴费、安安心心入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及国家、省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我们温馨提醒以下几点:
一、请勿跨学期预缴费用,务必认准对公账户
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每学期开学报名时统一按学期或按月收取,任何形式的跨学期提前预收均属违规。缴费时,请您务必认准幼儿园的对公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切勿向园长、老师或其他个人的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提前支付任何费用,以免资金受损。具体幼儿园对公账号可以查询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OgxvUuV_-3tDpQtX_bj2g或扫描最下面二维码进行查询。
二、拒绝缴纳“定位费”等预收费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收取定位费或类似预收费。部分幼儿园可能会以“预留学位”“优惠折扣”“提前报名享优惠”等名义,向您收取定位费、定金,或直接跨学期预收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请注意,这些做法均不符合国家及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属于违规行为,不仅不可取,还可能给您带来资金风险。如遇园方要求缴纳此类费用,您有权直接拒绝。
三、警惕各类违规收费项目
幼儿园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通过家委会代收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直接收费。
四、暑期不参加园内违规培训
暑假期间,任何幼儿园不得自行举办或出租场地给个人、非法培训机构举办“幼小衔接班”“拼音班”“识字班”等培训班,请您留意相关情况,避免上当。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我们共同守护,请您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提前缴费承诺。如您遇到幼儿园违规收费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陆丰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
来源:陆丰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