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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丰城东红城大道与南三环路交界处这个主干道交叉口,一根巨大的红绿灯立杆直接设置在行车道中间,没有配套安全岛,仅用几根简易小隔离桩防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现场照片可见,金属立杆裸露在车道内。本地车流、摩托车众多,夜间视线差、雨天路滑或者紧急避让时,车辆很容易撞上灯杆,极易造成严重伤亡事故。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交通杆件原则上应避开行车道;确需设在车道内,必须配套安全岛与防撞防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也明确,道路设施不能设置妨碍通行、诱发事故的障碍物。这处杆件的设置,不符合相关建设规范。
交通设施本是保障通行安全,如今却变成路面危险障碍物。在此建议主管部门尽快现场核查:优先将杆件迁移到车道外侧;如无法搬迁,必须修建安全岛,增设防撞设施、反光警示标识。同时对全市路口开展排查,消除同类隐患,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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