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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水总公司领导上线称:市区自来水质达标。提高污水处理费势在必行,新地水厂三期工程拟开工 9月18日,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邹海群率班子成员做客汕尾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就自来水水质标准、水价计收依据、污水处理费、卫生管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等问题,与广大听众作了交流互动,并详细回答了热心听众所提出的其他问题。
市区自来水水质达国家标准
现在汕尾市区自来水的水质是否符合标准?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现行汕尾市区自来水的生产工艺全部采用自动化,各工艺设备根据原水水质变化情况自动改变投加量,原水进入水厂后,通过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等程序后出厂。水厂设有余氯、浊度及PH值三项在线监测仪,瞬时检测水厂原水及出厂水质的三项常规水质指标,确保出厂水的优质安全。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设有在线监测、班组检验、水厂化验室检验及公司中心化验室三级水质检验等四道关,确保出厂水质符合标准。公司中心化验室每天对市区管网13个取水点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的采样,检测10个常规项目;每天对原水和出厂水进行十大常规指标检验;每月对出厂水及管网水进行二次18项常规水质指标的中型检验,每月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一次42项水质指标分析(水质符合GB5749-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年进行两次106项水质指标全分析,现行汕尾市区自来水的水质,达到国家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区实行两部制
阶梯式计量水价
现行市区的自来水价格是如何计收的,有什么依据?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区自来水价格不到位,出现倒挂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市区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市供水总公司于2009年申请要求调整市区现行的自来水价格,将水价调整方案报市物价局,并召开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及实施阶梯式水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物价局于2010年以汕价[2010]21号文件批复我司在市区范围内实施两部制阶梯式计量水价并调整市区供水价格。
调整后市区各类用户自来水价格:市区供水实行两部制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计价模式,即保持现行容量水价不变,计量水价从综合平均每吨1.608元调整到1.925元。
对低收入家庭的优惠:一是对市区有常住户口的“独身”和“无儿女”户免收容量水价;二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汕尾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免收容量水价。
污水处理收费有依据
污水处理费为何不断提升?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99号)等有关规定,确保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责任目标落实到位。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粤价[2008]257号)和广东省物价局与汕尾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广东省汕尾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物价局与汕尾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我市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污水处理最低收费标准必须调整到每吨不低于0.80元。提高污水处理费是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势在必行。目前污水处理费按汕尾市物价局批准的《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汕价[2010]22号)执行,现在市区的污水处理费为平均0.81元/吨。
按用水结构分类,市区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调整为:1、居民、消防、环卫、绿化、工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水0.80元/吨;2、商业、服务业、建筑、洗车及特种行业用水0.90元/吨。
自来水公司
为何代收卫生管理费
卫生管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是怎么回事?有关负责人对此解析说,市区卫生管理费由我公司代收是城区政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的。为便于管理,做到自来水费及卫生费收取互不影响,卫生费及水费是分开票据收费,做到一费一票。卫生管理费的统一代收既方便了用户缴纳费用,也有利于城区环卫局更好地开展环卫工作,从而更好地保障市区的环境卫生。
新地水厂拟扩建三期工程
目前我市供水能力如何,能否保证市区生产生活用水?有关负责说,市区目前有水厂三座,取水泵站一座,供水能力为日供水14.5万吨,就目前供水情况看,市区日均供水量达11万吨左右,用水高峰期间的供水量已达我司供水极限。根据汕尾市供水规划,将征用新地水厂北侧水厂控制用地5万平方米,扩建新地水厂三期日产8万吨供水工程,工程投资1.5亿元。新地水厂第三期扩建工作已在有序进行,已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新地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邀请专家和汕尾市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准备上报立项。为缓解目前的供水压力,今年新地水厂计划扩建6000立方米清水池一座,现该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及规划报建工作,着手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高层住宅供水收费较高
李先生问:高层供水的收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各居民小区的高层供水收费标准一不一样?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李先生提到的高层供水指的是二次供水。目前汕尾市区还没有出台关于二次供水的相关法规。市供水总公司趸售住宅小区生活用水趸售价为1.70元/吨。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生活供水价格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自我定价,报物价部门批准,二次供水价格由居民用水价和二次加压费用两部分组成,比居民用水价高。
周小姐反映家里的自来水水质差,锈色明显。有关负责人回应说:周小姐家庭地址在海丰县城东镇,不属我公司供水管辖范围。可通过汕尾市城镇供水协会联系海丰县城东镇的供水企业,将问题进行反映。(记者 梁水良)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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