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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推荐和自荐,参加汕尾妇联举办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请您推荐和自荐,参加汕尾妇联举办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请您推荐和自荐,参加汕尾妇联举办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请您推荐和自荐,参加汕尾妇联举办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活动简介:
您的家庭美丽吗?您的身边有“最美家庭”吗?肯定有!赶快参与市妇联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吧,晒出你家或他家的故事,分享家庭的幸福与温馨!市妇联向全市广大家庭发出邀请,发动大家一起寻找、发现、推荐和争做最美家庭,共同营造美丽家园。
报名和咨询方式:
群众可通过二种方式自荐、推荐“最美家庭”, 一是到当地妇联或“妇女之家”进行自荐、推荐;二是拨打热线电话0660-3368117、3372426或发送邮件至 swflxcb3368117@sohu.com进行推荐。
活动详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全国妇联的部署及省妇联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当前我市开展的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争做“慈母”、“贤妻”、“孝女”,发现、学习、宣传汕尾“最美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平安汕尾。 二、活动内容 1.评选范围:在汕尾市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2.评选条件:按全国妇联精神,不设具体条件,而主要由群众去感受、去定。各级妇联可在一些方面作引导,如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保护生态、学有所成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等。
汕尾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