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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博美一村民违反禁火令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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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1: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巩固绿美陆丰生态建设成果,市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布1起近期野外违规用火案例。


2023年10月26日,博美镇村民林某兰在博美镇狐狸坑山的荔枝林焚烧树叶,违反《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2023年11月24日,林某兰主动到博美派出所接受询问,对其未经许可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林某兰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违法行为,博美派出所对林某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违反禁火令人员 林某兰:10月24日我市颁布禁火令,10月26日早上我在荔枝园里弄了三四个火堆焚烧荔枝树叶,如果知道已经颁布实施禁火令,我是不敢去焚烧荔枝树叶的,以后不敢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近期天气干燥多风少雨,森林火灾风险等级保持在高位,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陆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执行禁火令,禁止未经许可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烧田垒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玉米杆、果园草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同守护陆丰的绿水青山。


陆丰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612345

来源:陆丰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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