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605|回复: 0

[汕尾]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海丰县实施的决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海丰县实施的决定

汕府〔202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海丰县综合改革试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4〕41号)、《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开展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汕尾办发〔2025〕4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17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海丰县实施。海丰县和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职权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相关市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狠抓衔接落实。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部门应当与海丰县承接部门完成职权调整的交接工作。对调整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具体内容、权责划分、监管措施等事项。职权调整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职权调整实施的承接单位、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事项。自交接之日起,由海丰县承接单位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单位已受理或者立案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严格依法履职。海丰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纳入本级权责清单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承接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做好职权调整的承接工作,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办事行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定期将许可结果报市有关部门备案;要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推行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加强指导监督。市有关部门要制定移交工作方案,完善有关职权的实施标准或者操作规范,通过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海丰县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海丰县提高承接能力;要通过随机抽查、备案监督等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密切跟踪职权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职权调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海丰县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海丰县实施的

  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主管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核定

行政许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放至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放至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1.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审批;2.预拌混凝土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

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施工劳务资质)

公共服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放至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主管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4

对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他工程和设施度汛安全的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的

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5

对临时应急取水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6

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7

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8

同意临时应急取水的

申请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主管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9

对供水单位自用水及其供水范围内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的报备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水务局

下放至海丰县水务部门实施


10

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1

护士执业

注册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2

医疗机构

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3

医疗机构

执业登记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4

医师执业

注册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主管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15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6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

许可

行政许可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17

医疗机构实施临床应用限制类技术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卫生

健康局

下放至海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
[城事报料] 喜讯!我市2单位、4人获全省表扬
[热点资讯] 中国正在建造核动力航母?国防部回应
[城事报料] 这条路将铺设沥青…
[城事报料] 关于吴志鹏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热点资讯] 咖啡与茶的“最佳长寿配方”出炉!这样喝延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