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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摆摊创业者,近期突发一些事情,想在此平台这里发声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我是从24年年头开始在二马路摆摊的,刚开始的时候一直担心城管问题会被抓住把餐车拖走就失去了家庭的收入了,就终于找到了一个二马路政府规划停车位,摆了大概8个多月左右了,结果店面的人说那是他的地方,要收租,还要1500元!!我惊呆了,因为摆摊本来就是小生意,还要交1500元,完全理解不了。然后经过查了一些资料,发现那是政府的规划停车位不是店铺的产权内,所以店铺这样是属于违法收租的,不过想想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就想着慢慢沟通吧,毕竟摆了那么久,事情总要慢慢沟通解决的,最终就谈下来一个月几百块当做是补贴店铺了,我也没多想日后会怎么样也签个合同之类的,就这样的口头承诺一直每月准时的交付费用给店铺老板,一年多了!今天过去继续像往常一样摆摊,结果老板却出来叫我摆完这个月,下个月就不要摆了,我的心情一下子感觉天塌了!!!他直接租给其他人了,就是其他人比我的租金高,我真的服了他,什么都没有沟通清楚就直接这样跟我宣布,年关将至,坚持了那么久的摆摊就是想着过年能多一些收入来填补平时的亏损,结果这样子的店铺老板这样做事,我真的非常后悔没有跟他签订合同尊重契约精神,我想问问大报料二马路的政府规划停车位一直可以任由店铺老板胡作非为以违法收取他人租金一直下去吗?
希望汕尾电视台可以采访以及曝光这些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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