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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瑜伽馆“跑路”?陆丰法院支持宝妈退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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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完娃想重拾身材,结果办卡的瑜伽馆直接跑路了!”提起这段维权经历,宝妈吴某至今仍感慨万千。本以为几千元的私教费要打水漂,没想到在陆丰法院的帮助下,她成功拿回了未上课的费用,这场耗时许久的维权路终于迎来圆满结局。

案件回顾:孕期停课,产后归来店已“蒸发”
2022年,吴某通过孙某办理了30节瑜伽私教课。沟通时,孙某明确承诺“课程永久有效,随时可以上课”,吴某当场足额支付费用。

然而,刚办卡不久吴某便查出怀孕,考虑到孕期身体原因,她不得不暂停瑜伽训练,一心在家待产,产后又忙于照顾新生儿。这一停就是一年,等到孩子稍大,吴某终于腾出时间准备上课,兴冲冲赶到瑜伽馆时,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傻眼——曾经热闹的场馆大门紧闭,玻璃门上积了一层灰尘,店内早已人去楼空,只剩下散落的杂物。

吴某赶紧联系孙某询问情况,没想到对方态度大变,不仅绝口不提售后事宜,反而要求她补缴新费用才能在其他合作场馆继续上课。多次微信、电话沟通均被敷衍,最后甚至被直接拉黑。吴某向12315平台多次投诉,也始终没能得到有效解决。

“店倒了,我的钱就该打水漂吗?”
无奈之下,吴某向陆丰法院提起诉讼,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理:厘清权责边界,守护消费公平

“孙某明确承诺课程‘永久有效’,就应当对服务的持续性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表示,瑜伽馆闭店是经营者自主决策的结果,并非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该情况直接导致吴某剩余课程无法正常消费,孙某已客观上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吴某要求按比例退还未上课费用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理应得到支持。而孙某作为案涉私教服务的义务履行人,即使门店闭店,也不能免除其向消费者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院穿透经营表象,直接锁定责任主体,避免经营者以“门店倒闭”为由逃避义务,坚决防止消费者为经营者的经营风险“买单”,守住了消费公平的底线。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退还吴某未上课的私教费,坚决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提醒:预付消费需谨慎,依法维权有路径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商家“跑路”后维权难、举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困扰着不少消费者。本案中,陆丰法院并未因“门店倒闭”“双方无书面合同”等情况简化处理,而是主动查明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通过严谨的裁判逻辑明确责任归属,不仅为吴某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向社会传递了“预付式消费不是‘一付了之’,经营者违约必须担责”的鲜明导向。

此案的判决也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法官温馨提醒大家:一是办理预付卡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商家。二是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课程有效期、服务内容、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保留好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宣传承诺等证据。三是遇到商家闭店、拒不退费等情况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公平需要司法守护,市场秩序需要各方共建。陆丰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纠纷,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南方+记者 陈欣欣 通讯员 刘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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