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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不戴头盔违法记录不及时处理,交警上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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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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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最有效的防护措施。为加大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已布设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行抓拍,并通过短信通知车主,要求被抓拍的车主及时到摩电交通违法处理点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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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信息提醒的车主,请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警示教育,多次违法被抓拍记录且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上门核查,开展面对面教育和处罚。





来看两个案例电子警察拍得一清二楚交警找上了门↓↓↓01两男子骑摩托车多次不戴安全头盔

近期,汕尾公安交管电子监控抓拍到黄某(男,28岁,城区凤山街道人)、刘某(男,34岁,城区香洲街道人)分别驾驶摩托车多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经短信通知后仍未到交管部门接受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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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截图: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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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上门处罚


民警分别来到违法人员黄某、刘某的家中,当面告知其存在多次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且拒不接受处理的违法事实,并分别进行普法教育,同时依法对黄某、刘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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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分别对黄某、刘某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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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公安交管提醒

大数据时代下,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被精准记录,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莫让警察上门。同时,请大家要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牢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 “有牌证 戴头盔 限两人”,不闯灯、不逆行,按规定车道行驶,凡事安全第一!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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