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处于特殊防火关键时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林区防火形势依然严峻。2026年3月22日上午11时许,经巡查发现河田镇村民叶某某存在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及时扑灭明火。
经调查核实,违法人员叶某某(河田镇共联村村民,男)无视特殊防火时期的相关规定,私自带火种并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已违反《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号)》。叶某某对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叶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违反森林防火及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认错态度诚恳,作出深刻反省,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用火行为,自觉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来源:陆河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