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840|回复: 0

[陆丰]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
逾期不接受处理拟作出处罚决定的
公告

以下101名驾驶人(名单附后)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陆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驾驶人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和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告知。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陆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陆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单位:陆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交通管理大队陆城中队:0660-8989110
交通管理大队潭西中队:0660-8221898
交通管理大队博美中队:0660-82500
交通管理大队南塘中队:0660-821404
交通管理大队铜锣湖中队:0660-8248020

附件:(陆丰交管大队)交通违法人员逾期未接受处理名单

陆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30日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10.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拟作
[热点资讯] 半分钟速懂比分游戏怎么玩
[城事报料] 汕尾城镇869元/人·月、农村696元/人·月
[热点资讯] “算命说属马找西南方向的婚姻不长”,结婚前
[城事报料] 注意!强对流天气马上到!汕尾天气...
[热点资讯] 手机涨价潮之后,年轻人的旧手机为啥突然不卡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