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8778|回复: 10

[海丰] 消费者在海丰蓝天广场麦当劳内财物被抢 市民担忧用餐环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9 21: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网友@阳小思发布新浪微博称,5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其在海丰蓝天广场麦当劳内亲眼目睹一“疯子”抢包。被抢者带著三个小孩,把装著两个手机的包包放桌面上,没想到坐一旁的“疯子”抢过就跑,担心吓坏小孩便没作势追赶。哭声,议论声…大半个小时,竟然没一个能说话做事的人处理。这样的环境让我们怎麼安心用餐?
       微博发出后,被网友迅速转发评论55次。其中@罗林虎跟帖评论,顾客在海丰麦当劳消费时,发生被盗、被伤害事件,麦当劳是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麦当劳是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如果是疯子,就要拨打110报警,110不出警是不对的,之后可以转交给监管的家属或者精神病院,如果属于无主流浪没家人的,应当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要报警,麦当劳有这个义务。更有网友@D-Cyellow跟帖评论,其与朋友在重庆鱼庄外面聚餐,突然有个人从草丛走出来把台面的手机抢走了。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出门在外,请保护好自身财物,防盗防抢!

微博桌面截图_20130529214248.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一大波鲜虾即将上市!陆丰潭西沼泽地里“游”
[城事报料] 关于确认陈锦全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城事报料] 这些学校 公布第二批名单...
[热点资讯] 山姆遭会员质疑“选品降级”
[城事报料] 致广大玩具产品经营者的告知书
[城事报料] 关于公布海丰县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

发表于 2013-5-29 22: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岂有此理
发表于 2013-5-29 23: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会抢东西的应该不是疯子吧
发表于 2013-5-30 06: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风 发表于 2013-5-29 23:49
会抢东西的应该不是疯子吧

不会是疯子,疯子的话为什么不抢银行,或者运钞车 啊,
发表于 2013-5-30 09: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恐怖了,以后要注意!
发表于 2013-5-30 10: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出门在外,请保护好自身财物,防盗防抢!
发表于 2013-5-30 12:01: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好财物比被抢后索赔重要。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5-30 12:46:4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不是第一宗了,商家要注意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发表于 2013-5-30 13: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5-30 19: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
发表于 2013-6-1 15: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够猖狂的,都抢到里面去了: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