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近年来,陆丰市环保局多次组织执法队伍,对该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要检查该市所有饮用水源地。按水源保护区标准,查明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情况和排污口及放养畜禽、网箱、旅游开发等活动,并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水质安全。与此同时,在行动中还调查了所有饮用水源地现状,查清饮用水源规模、取水量、服务人口、保护区划定等基本情况,并建立起该市饮用水源地环保档案。
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据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安全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场和网箱养殖等污染源的违法建设单位发放停止生产建设通知书。并对一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一级保护区内违反规定建设的项目报市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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