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丰经济社会追求跨越发展的大背景下,陆丰教育部门创新思路,结合实际推行教育 “质量监测”,重管理,创特色,出亮点,掀起了一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员智力发展能力提高的“强化素质”活动,更好地服务于陆丰市义务教育的水平均衡与内涵发展。目前,陆丰被教育部指定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市,质量监测的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 学业水平全面监测,绷紧“质量”这根弦 质量是立校之本,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要“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针对陆丰教育存在的质量低迷问题,两年前,陆丰教育局以回归教学本位、推进质量兴教、大幅度提高全体学生素质的办学理念,在遇到行内行外不少质疑的情况下,力排众议,大胆推行质量监测制度,率先在该市义务阶段的各类学校实施。 据了解,该市的这种学业质量监测主要着重于对学生学业质量形成过程的监测和对学生经过一定阶段学习的结果进行监测,其监测体系目前还是实行市教育局的一级管理。他们不定期地对义务阶段各学校学段的教学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监测,及时掌握各类学校的教学状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自2012年以来,该局每年春季在全市各学校六至八年级中开展学业水平质量监测;秋季学期又对全市一至五年级进行学业水平质量检测。这样,分批分次把基础阶段公办和民办的各中小学各年级学科,列入学业水平质量监测范围。该局局长陈锦照对记者说:“我们搞一次学业水平质量监测,要花费近90万元。为什么下重本呢?就是要让各所学校在平等的水平线上公平竞争,是马是骡拉出来遛遛,在全市教育形成良性的竞争,以实现共进的目的。” 这一做法,不仅有效地拧干陆丰教育教学质量的水分,而且促进质量的不断攀升。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质量监测全面提升了素质教育水平。2014年,陆丰高考成绩在汕尾处于领先地位,中考成绩又顺利实现了赶超。 建库形成评价报告,让监测落到实处 陆丰教育局并不是将监测当做一统考就了事,而是让它落到实处,花力气建立起全市性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评卷——形成报告——作出评价”的制度。这一做法,在汕尾地区实属率先的创新之举。 据介绍,该局将质量监测的阅卷以全市集中或交换进行的方式评卷,评定结果及时报送该局教研室。该局教研室立即将质量监测结果录入“学生学习质量和素质发展监测库”,这有助了解和比较不同学校的生源差异,为今后促进各片区、各学校的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提供基础性信息。该局正有意识地在积累质量监测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逐步地分别建立起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或年段)不同类型学校主要学科的质量监控数据库。 评卷后,该局教研室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它围绕着“促进均衡教育”的主题,提出了“怎样才算是一名学习合格学生”的命题, 通过关注学生学习的成果,建立一套学生学习质量标准,评价学生对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也关注他们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从而激发学生本人在评价中的积极参与,注重学生自我评价能力和意识的培养,让学生体验到自己的进步。同时评价学校教学在多大程度上将学生们培养为学习合格学生,引导学校总结教学经验,分析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调整策略,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也便于该局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与全市各校保持着紧密联系,对各学校的教学予以深入指导,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通过建立这样的评价机制,使每一所学校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努力的目标。 学生可以通过上网查阅自己参加每次监测时的考试成绩和试题中每一题的得分情况,他们的家长通过上网查阅自己子女的学业情况,并能得到一份详细的学情反馈报告。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该局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据了解,他们使用的高速扫描仪一台就需要二三十万,先进高端的设备保证了每次质量监测“评卷——形成报告——作出评价”的高效完成。 推行一把手工程,力求“教学质量”出实效 落到实处,就是为了多出实效。 陆丰教育局为此制定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起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订立了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检查、反馈、考核机制,实现目标管理的常态化。把学校工作重心和教育资源配置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其中,就将学业水平监测结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及校长的年终目标考核,力求“教学质量”出实效。 记者从他们的有关文件中得悉,小学以每个镇为单位(面上小学数量较少的镇与邻镇合并排名),中学以片区为单位,凡监测结果位于同类学校前三名的学校,该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奖牌,对排名较上年升三个名次及三个名次以上的,颁发“教学质量进步学校”奖牌;前三名的科任教师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对受到表彰的学校与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凡监测结果名次较上年明显下降的学校,该局对学校班子(含民校)进行集体谈话,并责成校长写出书面分析报告。监测结果连续两年为全镇或同类学校最后一名的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公办学校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民办学校年检定为“不合格等次”,严重者吊销办学许可证,停止办学资格;监测结果连续两年为全镇或同类学校最后一名的科任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定等次”,下岗培训,考核合格才重新上岗。 该局局长陈锦照对记者说:“实施质量监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实行‘教学质量一把手工程’,我们要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校长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质量监测,真正夯实质量兴教基础,创建教育强市。”(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黄俊杰 通讯员 蔡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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