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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大力查处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 剑指“两违” 严管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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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2: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海丰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温国辉调研海丰时提出的“加强主动治理,铁腕推进整治”的指示精神,认真部署全县“两违”建设整治工作。剑指“两违”,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遏制“两违”蔓延的势头,达到严控新“两违”,逐渐清理旧“两违”现象。严管与善治并举,着力构建查违治违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使县城、镇土地管理纳入规划化轨道。
  该县以解决当前城乡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对“两违”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由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和各镇(场)组织实施。从2014年8月中旬至12月底,按照“管住当前,清理过去,着眼长远”的工作原则,在全县城镇全面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违”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新增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积极清理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两违”期间,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县住建部门分别成立清理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个专门队伍,开展经常性“两违”查处整治行动,会同各镇(场、经济开发区)进行清理查处,参与全县重点整治统一行动。
  该县要求进一步加强属地“两违”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乡村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予以拆除;县国土资源、住建部门协助各镇人民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绿地、公路、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理区域内修建的“两违”建设,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针对在县城和各城镇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严重违反土地利用、城镇建设规划,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定期开展整治统一行动,坚决拆除一批“两违”建筑,查处一批“两违”案件。(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庄小杰  通讯员 余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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