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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每每号召那些海外游子“叶落归根”,目的大概就是叫他们回家报效祖国,可是他们既然知道"叶落归根"为什么就不知道“入土为安”呢,殡葬政策的目标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和节约殡葬浪费,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土地,这是好政策,我们应该拥护。可是他们的公墓山等配套跟上了吗吗?不能跟上一味强调火化,又允许火化的大操大办大张旗鼓的丧葬和做坟墓,这节约在哪?如不是为了节约土地和各项浪费,农村为什么就不能按照旧俗“入土为安”呢?海丰属于丘陵地貌,有很多山坡可以土葬,不比大地市寸土寸金,为什么政策就不能因地制宜呢?很多人为了遵守老人的遗愿,想尽一切办法或买或偷埋,如果肯买了,那就是向死人要钱,这又是什么道理?还有偷埋,那真是什么都节约了,为什么也都还要起棺火化罚款呢?这就应了一句老话“死人都不让安宁”,请问于心何忍?这让几千年的传统置于何地?难道土葬真的对国家影响那么大吗? 我个人提点看法:让真的想土葬的家属“买地”,以12年为一周期(因为土葬要12年才能全部融化)每年以大概合理的价钱,比方:每年2000元,允许12平方米。如超过部份按每平方米10000元计算。将这些资金给县、镇、村分成,县、镇负责登记和管理,如超过12年不迁往公墓山的,那就证明是“好地”了,可以按每平方米10000元计算,让那些土豪为了保留“好地”付出更多,那些不想花更多钱的就一律迁往公墓山。这样财政有了收入,土地资源又能重复利用,家属又能把老人入土为安,这样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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