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区检察院快速向城区法院起诉一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据介绍,去年11月20日至21日,颜某某分别向他人低价购买160斤和154斤死猪肉,其中160斤死猪肉已高价销售给群众,另外154斤死猪肉被城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当场缴获。 3月上旬,城区公安分局向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这一案件。该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公诉科有关负责人专门办理此案,并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坚持不枉不纵的原则,从严从快审查,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最终,该院在7日内依法办结此案,快速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通讯员 陈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