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市警方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儿童,犯罪嫌疑人被抓。 3月16日23时48分,市公安局110接群众报称:一个疑似拐卖儿童的嫌疑人,带着一名约6岁的小女孩在城区林埠村一公寓住宿。接此警情后,市公安局110立即指令城区分局新湖派出所出警处置。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现场后,民警见该嫌疑人形迹非常可疑,于是对该嫌疑人进行询问,嫌疑人答非所问,且不能说出该小女孩的具体情况,民警将该嫌疑人和小女孩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叫赵某彩,男性,现年20岁,系四川人。据赵某彩供述:其于3月16日16时30分许,在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某小学附近,将一名女童游某某(7岁,四川人)带到吉隆镇金华二路好客隆停车场,并将游某某从吉隆镇拐到汕尾市城区,准备将其拐卖到四川省达州地区。 经核实,惠东县吉隆派出所已于3月16日19时受理此案。17日0时30分,汕尾警方立即联系惠东警方会同游某某家属前来认领。 目前,该案已移交惠东县公安局办理,犯罪嫌疑人赵某彩交由惠东警方带走,被拐儿童游某某由其父母带回。(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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