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森林防火工作,从没有象今年这么狠、这么严。”清明节期间,陆河县林业部门一位干部如是说。连日来,该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四个严”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县直各单位从3月25日开始,每天由一名领导带队,抽调本单位50%以上干部职工到各挂驻村开展巡查、宣传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令。同时,该县林业局组织专职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并落实县(县直机关)、镇、村责任,护林员责任以及林地经营者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还依据《陆河县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扣除3万元经费,没有发生火灾的村给予一定奖励。此外,县直机关在人、财、物方面支持挂驻村,并对挂驻村发生的火灾负连带责任。各村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各农户,形成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严管野外火源。该县整合县直机关、镇、村,扑火队及护林员力量,统一部署,在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坟山墓区和主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同时县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各镇政府,成立4个执法组,开展迷信用品清理清查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迷信用品的市场监管和清查,收缴了一批违规经营或不合格迷信用品和爆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严抓宣传教育预防。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栏、警示牌、横幅、标语、公开信和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印发8万份《森林防火告知书》,由护林员分发到每户农户家中,并为每位护林员配备1个已录制戒严令的小喇叭和1面森林防火小旗,挂在巡逻摩托车上进行宣传。同时,各村委在显眼位置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此外,该县政府和林业部门还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购置了一批扑火物资装备到各扑火队,以确保火患随时扑救。 四是严抓查处追责。该县纪检、监察部门成立4个督查组,督查各镇、各单位领导到位、火情处置以及值班、巡查等情况,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规定或因扫墓引发山火的公职人员,纪检部门从严查处,做到每宗山火必破,从严追究肇事人。(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彭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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