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治安良好。据统计:4月2日0时至4月4日22时,全市公安110共接报有效警情1127起,同比下降2%。 针对清明节期间墓园、陵园等扫墓活动带来的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商业街头和公共场所的人流激增,“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易发、多发的态势,市公安机关抽调警力加大对重点场所、部位的巡逻防控力度,全面提高见警率和压缩犯罪空间。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市公安局清明节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紧紧抓住沈海高速、国道324线汕尾段、各城市主干道的保畅通重点,以“安全、畅顺、有序、高效、优质”为总要求,创新管理办法,强化路面执法、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为民服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机关中抽调民警参与高速汕尾段的执勤工作,及早联合海丰、陆丰交警对高速车流进行导控,动态发布道路情况,对网上谣传的不实信息及时联合宣传、网警等单位展开辟谣,并协调保险部门在服务点设立快处快赔点,确保了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得到司机一致好评。4月2日至4日,全市交警共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出动警车约1000台次。 节日期间,公安刑侦、禁毒部门不放松对涉毒涉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同时加大对恶性、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的侦办力度。海丰县公安局从速展开海丰县“4.2”故意放火杀人案件的侦办工作,商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有序开展案件侦破、伤者救治等工作,截止目前,案件侦办工作有序进行。陆丰市公安局利用逃犯可能回家祭祀有利时机,加大追逃力度,抓获涉毒在逃犯1名。(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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