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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某位市民对交警的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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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00:27: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不要以法的名义羞辱法制
陈治赠 2017年3月29日
      近期,汕尾市集中警力整治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民间的反应贬多于褒,骂多于赞。整治行动成为官方的一厢情愿。
   一、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普及,是官场失职还是民间责承?
       就汕尾市而言,以两轮摩托车代步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未,然后以锐不可挡的势态进入千家万户。就象曾经可望不及的手表、手机、电脑到今天成为日常普遍物品一样,两轮摩托车取代自行车,为社会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丰富和提升了生活水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国产两轮摩托车一时无法满足社会的急剧需求。走私、组装两轮摩托车(废旧洋车)曾经一度占据市场。城乡二手两轮摩托车的修配铺如雨后春笋。地方政府曾经多次下气力有效遏制两轮摩托车走私。目前上路的两轮摩托车有国产、合资、组装、走私等几种来源。
       地方政府曾将走私、组装的两轮摩托车致于死地。阵风过后又死而复生。但从来没有对无证无牌上路的两轮摩托车痛下杀手,没有认真、严格落实“持证、上牌”的措施,而是以宽容的态度听之任之。目前上路的两轮摩托车大都无证无牌。
       国产、合资、走私、组装等两轮摩托车的公开买卖,公平交易,官方对此不置可否以及对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的默许。使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成为“合理合法”的普及。成就了民间追求新生活的渴望和时代的巨变。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是功还是罪?是功,谁来荣戴光环?是罪,谁是罪魁祸首?
       二、是野蛮行政还是文明执法?
       对于目前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已经普及的状态,官方、民间至今仍没有如何申办牌证的共识。但官方已经将“严打”的枪口对准民间。连续不断的“大战役”有二个大特点:一是在交通要道设卡強行扣车;二是在商场、工厂的公共停车场公然搬车。从现场及网传视频可见,警方没有发给“扣留条”,意味对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的整治,就是一律没收!这种做法,是违法还是适法?必须探究。
    第一、民间的两轮摩托车,是公民合理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现行法律哪一条规定官方可以随便没收公民合理合法的私有财产?
       第二、停放在商场、工厂公共停车场的两轮摩托车所有权人,基本上都是购物的公民、养家糊口的工人。是合法的社会活动。两轮摩托车依约停放,不会对任何人带来伤害。停放在公共停车场的两轮摩托车,不是法律意义上涉嫌犯罪的作案工具。就算是涉嫌犯罪的作案工具,也要由法律界定后才可以执行设收。公安肆无忌惮地到公共停车场搬车,一律没收,凭哪条法理?
       第三、在公共停车场搬车,没有所有权人在场。现场及网络视频,只见满载而归,不见登记造册的迹象。又是凭什么法理依据?
       第四、没收行驶和停放的两轮摩托车的唯一托词,就是“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属于“违章违规”的民事行为。这种“违章违规”的普遍现象,是官民双方都有责任的历史遗留问题。可以用“补证补牌”的方式来纠正。社会上已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公序良俗。一律没收的做法公然侵犯了公民权和私有财产权。
       三、是懒政还是勤政?
       集中警力日夜奔波“抓摩托”,从形象上是勤政的异常表现。问题在于这种勤政能换来多少民心。
       可以肯定地说,近段来没收的两轮摩托车,仅仅是“沧海一粟”。从现场及网传视频可以看到,两轮摩托车被截扣,所有权人有的怒而砸车,有的愤而论理,有的放声悲哭,更多的是无奈的咒骂。甚至出现据说是三轮车载货谋生的残疾人与警察拳脚相对的镜头。这些案例说明,这样的勤政是让千家万户惶惶不可终日。换来的是民情怨沸。这就令人想起几年前被戏称为“走日本”的那一场“三打两建”。到头来是将执政为民的初心再来一次大打折扣。
      一律没收的做法,是试图一劳永逸彻底“禁摩”。说到底是懒政的典型。
       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汹涌澎湃,官方的失误、失职和长期的不作为难辞其咎。目前,无证无牌上路的两轮摩托车全市估计有70多万辆(以官方公布为准),如果要疏理分类,区别对待,逐步规范,引上正轨,则是要花费精力才能完成的复杂工程,这对于那些试图将社会和百姓当作机器人,一抹按键就能整齐归一的地方官员来说,无异是要命的营生。李克强总理曾就“禁摩”问题一针见血指出(2016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光图省事,“一禁了之,说难听一点,这不就是懒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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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 00:35:1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这位同志说得太好、太对了!
发表于 2017-4-1 08: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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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08: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4-1 1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4-1 12:14:0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丰人民可以要求发持枪证,持毒证了,这些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发表于 2017-4-1 12:26:4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骑行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处罚标准,也是按照轻便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处理:

1、无照驾驶: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拘留15日。摩托一般是800-2000,汽车一般是1800-2000。

2、驾驶无证车辆:罚款200-2000,拘留15日,并暂扣车辆,直到出示合法购买证明为止。摩托车一般是800-2000,汽车一般是1800-2000。

3、不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险费。50CC及以下一年120,罚款240。

4、不粘贴交强险标志和携带保单:罚款200。

5、不按照规定装牌照:罚款200,扣6分。

6、摩托车不带头盔:罚款50-200。一般是100元。

所以总计,罚款低限 1090,高限达4840,并可处拘留30日!
海丰交警已经是很人性化了。
发表于 2017-4-1 15: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4-1 15: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对汕尾的摩托车和三轮车,应该从严打击,但不是立刻打击。首先要依法登记,对合法合理的车辆进行登记、发证,方便管理。其次才要加强执法。对不主动登记或违法车辆进行严厉打击。第三,要规范车辆出行。对违规的每年不能超过10次,超过10次扣车扣证;要取回车、证,2个月内配合协警路面执勤满60个小时;对不配合协警执勤、不取车、不要证的顽固人,交警部门直接列黑名单,不再让这样的人办理购摩托车、三轮车车入户手续。
发表于 2017-4-1 16: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发过了吗?又发一次
发表于 2017-4-1 22: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11221371 发表于 2017-4-1 15:19
个人觉得,对汕尾的摩托车和三轮车,应该从严打击,但不是立刻打击。首先要依法登记,对合法合理的车辆进行 ...

支持!
发表于 2017-4-1 23: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也会笑 发表于 2017-4-1 12:14
陆丰人民可以要求发持枪证,持毒证了,这些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持枪持毒与民生需要,是二回事,不可混为一谈。
发表于 2017-4-2 06:46:3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丰走私车全国都知道不见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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