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卓科荣)4月26日,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认真落实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委书记李希作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 李希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他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对省情、农情的认识和把握,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鲜明目标导向,拿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气魄和行动,全力以赴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确保三年取得重大进展、五年见到显著成效、十年实现根本改变。 李希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着力点和突破口集中用力,推动广东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要大力实施“头雁工程”,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二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三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塑造乡风文明新风貌。五要鼓励支持人才“上山下乡”,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六要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 李希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压实市县乡镇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把握正确方向,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坚持稳步有序推进,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坚决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形式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乡村振兴的路子走对走实走好。三要深化涉农领域改革,加快我省涉农机构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四要强化投入保障,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拓宽政策性资金来源,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五要深入推动先富帮后富,弘扬先富帮后富优良传统,完善珠三角、省直部门和粤东粤西粤北帮扶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丰富对口帮扶层次,加强宣传发动,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马兴瑞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加强系统研究谋划,把这次会议特别是省委书记李希的讲话精神落实到基层和社会各个领域,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要抓住关键,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我省乡村自然资源和岭南文化优势,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要深化改革,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完善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保障措施,加大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要调动各方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引导工商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志权就《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稿作说明。 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市长杨绪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余锡群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市政协主席郑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等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市委有关部委办、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市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汕尾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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