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率队到我县开展《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伟飚,副县长陈凯婵陪同。 在县人大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一行听取我县各相关部门对《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大家在规范革命遗址名称的提法、文物遗址的归类分级、遗址保护管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讨论分析,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条例》草案的内容,为下来《条例》的制定提供有力的适用条件和立法理论依据。 调研中,吴友深指出,开展《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具有及时性和必要性。他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处理好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客观事实,理清立法依据和时间概念,使《条例》的实施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同时,要衔接和利用好中央和省级的方针政策,讲好海陆丰故事,擦亮海丰红色名牌,进一步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促进海陆丰红色旅游经济新发展。 期间,吴友深一行还深入黄羌林场四十九团团部和红二师师部等旧址,实地调研红色资源发掘、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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