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管委会计划在汕遮公路-田乾**、财政、交通局那个地段规划一个田墘新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17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首期用地面积8万平方米,主要解决全区教师、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住房问题,以经济适用房的方式,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同时完成区内商业、学校、市场、绿化、园林等配套建设;后期集中建设商住楼。计划上半年完成开发合作、征地及报批手续,下半年动工建设。5月份时红海湾区田乾街道田一居委会{项目建设用地的所在地村委会}已经贴出了公告,公告告知了一些征收土地{大部分是水田耕地}的范围、不得抢种等事项,现在8月份又有居委会的干部上门到每一个土地的所有人家里了解情况,并告知补偿标准是一平方58.5元,土地的所有人能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接下来说田乾街道办和红海湾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也会上门了解情况。以我知道的情况是,大部分人都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不要钱,要按平方数分宅基地皮,要的根本不同意,请问对于这种将个人耕地征收用作为建设商品房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有什么建议,我们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朋友们出出建议或意见。谢谢
大家都不满意这个补偿标准,8月22日居委会还贴出了可以拿土地赔偿款的通知呢!不过大家都没有去拿,对这件事情的赔偿安置方案都没有,就叫人拿钱谁要啊!大家出出建议,如何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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