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338|回复: 21

[陆丰] 关于破获陈加孟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的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1 01: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破获陈加孟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的通报]
    9月1日发生于陆丰的陈加孟伤害致死案件后,汕尾及陆丰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汕尾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伟灵为组长,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松泉、陆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俊鹏为副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两级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经过侦查,于9月10日晚11时,在陆丰市上英镇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XX抓获归案。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关于陆丰市发生一宗抢劫致一人死亡事件的情况
[汕尾资讯] 陆丰大安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事件情况通报
[汕尾资讯] 关于破获陈加孟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的通报
[文化天地] 《汕尾坎下城海防志》序/叶良方
[文化天地] 江初甲辰年春节有怀二首
[三唯论点] 英雄无畏血战到底

发表于 2012-9-11 02:36: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从这次事件中看出微博和网络的力量,也成功考验了平安陆丰微博,你的重要性和即时性都值得汕尾各公安推广学习。
发表于 2012-9-11 02:50:3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是不是每个案件都要马局当组长,亲自批示才能破案?可惜汕尾只有一个马伟灵,汕尾公安什么时候才可以改变领导重视才重视的风气?你们是为了公平正义法制而办案还是为了领导重视而办案?我们要深切反思。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2-9-11 10:21:4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落叶飘零 于 2012-9-11 10:27 编辑

不论事件的大小,相关部门都应依法办事,真正体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不要把领导的屁事当成大事,把百姓的大事当成屁事!
发表于 2012-9-11 1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区之恋 发表于 2012-9-11 02:50
是不是每个案件都要马局当组长,亲自批示才能破案?可惜汕尾只有一个马伟灵,汕尾公安什么时候才可以改变领 ...

说得好.但现在唯上的风气已积习难改
发表于 2012-9-11 10: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已经很不错了!一方面说明公安重视案情,另一方面也说明公安重视网络民意。
发表于 2012-9-11 11: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接再厉
发表于 2012-9-11 11: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帅出马 就是不一样  
发表于 2012-9-11 1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只是抓了一个。其他人呢?
发表于 2012-9-11 14: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一群人的,只抓了一个?不会是替死鬼吧
发表于 2012-9-11 16: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11 18: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汕尾全体指战员都要像马局那样破案神速,何愁汕尾不平安,望马局培养出更多精英马仔为汕尾人民服务,汕尾人民感谢你
发表于 2012-9-11 22: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12 10: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中国公安行
发表于 2012-9-12 12: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看了该案的图片,太暴力太血腥了,这样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受到严惩。公安机关重视网友和广大群众的呼声,破案速度也挺快的,值得肯定。
发表于 2012-9-12 20: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聚汕尾市民的力量!
发表于 2012-9-12 21: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不要太高了,这么已经很不错了
发表于 2012-9-13 09: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马局长敬礼~陆丰官能像马伟灵这样办事效率,工作认真,相信陆丰平一半蓝天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