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讲认真,天下没有不了之事 ——再从“东冲事件”说起 陈治赠 2012-11-29 东冲镇府最近公布了解决被东冲村委会原干部非法卖地的情况。见证了一句至理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同时反映了一个事实:中国农民更讲认真! 讲认真需要勇气。国土部门开了好头。 国土部门界定东冲村委会原干部卖地为非法。这是解决“东冲事 件”的前提。东冲村民举报村委会原干部卖地的劣迹,历时7年,摆在镇、区、市三级政权案头上的举报材料,夸张一点可以说以箩担计。为何早不“非法”? 究其原因主要是官场思维禁固在某种陈腐的框架内。其主要的思维表现形式有二点:一是“一切山河土地归国家” ,至今仍有不少担任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仍坚持: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甚至振振有词称:没有共产党,何来土改农民分田分地?言下之意无非是说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共产党所有。二是村委会(前身称大队)“是党在农村的基层政权” 。 国土部门界定东冲村委会原干部卖地为非法的依据是什么?笔者没有看到原文,不好妄加推测。要高呼万岁的理由是: 首先,国土部门敢于以国法为依据。 《宪法》第9条,《土地管理法》第2、8条明确定,国家实行两种土地制度,一是全民所有制(又称国家所有制);二是集体所有制。据此,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两个,一个是国家,一个是农民集体。依据历史和现实,农民集体是指村民小组(原称生产队)。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主体是农民集体。 其次,国土部门敢于为农民集体主持公道,为社会伸张正义,而不是屈从权力,为虎作伥。凸现了以民为本,农民是支撑共产党从弱到强,从无到有的基础这个全新理念。 第三,国土部门敢于澄清村委会的职能。村委会的前身称“大队”, 组合于1958年9月公社化(大队组合时间因地而异,这里所指的时间以官方文本为依据,下同),1984年1月改称“乡” ,1985年3月改称“管区”,均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1998年11月改称为村委会,法律则明确界定为“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显然,村委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农民集体,不是主张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的合法主体。况且,国家从来没有从法律、政策上给村委会的前生今世分配一寸土地,没有合法和合理的土地权源、权属依据。无论用如何冠冕堂皇口号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村集体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都属非法。打着“党在农村基层政权”旗号,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牟取私利,国家法律不允许,党的政策也不能容忍。 第四、国土部门敢于以新思维、新视角透视因土地问题而发生 “群体性事件”的结症 。找到了解决土地问题,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固本强基的“锁匙” ,唤醒了地方当局的良知。一扫汕尾官场萎靡不振的颓气。对那些标榜“执法为民”,道貌岸然的“执法机关”当头喝棒。为解决农民集体与村委会间的土地权属争端提供了范例。 期待国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一切可能因土地问题而发生的动荡因素遏止于萌牙,为稳定社会,构建和谐,奋发更大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