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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关于在“一证先行”在海丰的一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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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3: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在汕尾市中,海丰县的计生工作已做得不错了。不信现今海丰的人口是陆丰的一半,海丰80多万,陆丰160多万。从家庭来说,海丰的一个家庭二至三个孩子,顶多四个孩子。而在陆丰的一个家庭,普遍都有十个孩子左右,最少都有六至八个孩子。看了这些数字,为什么“一证先行”不在陆丰先实行呢?而是在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海先实行呢?我看是不是海丰人习惯于被人统治的,奴隶般服从呢?郑佳同志统治海丰好多年了,回陆丰先试一下“一证先行”吧?看一看陆丰人民会不会那么容易服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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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3: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感觉关键是当地的人民]
发表于 2013-7-8 00: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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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0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8 03:14:5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证先行说白了就是流氓对群众耍流氓。
发表于 2013-7-8 10: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7-8 10: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有理,顶一个!
发表于 2013-7-8 12: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8 12: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8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总说法存在海陆丰偏见,一个政策出台关系到整个汕尾地区的发展而不是你海丰还是其他县市,究竟是好是坏大家心知肚明百姓心中有杆秤不要忽悠百姓们不懂,这样的政策摆明和中央政府作对,就像前段时间佛山学生报名要放环证一样,出事了不要后悔就行。
发表于 2013-7-8 15: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帖子,怎么老感觉楼主是在挑拨海陆丰两者的关系:L
发表于 2013-7-8 15: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钱也不想生多个了,只有思想落后的人才会拼命的生。
发表于 2013-7-8 16: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那么多有个屁用啊?最重要是教育得好,要质量不是要数量。外国人都不生呢,只有愚蠢的中国人才想生那么多的
发表于 2013-7-8 2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一家親,如此下去陆丰也死路一条!
发表于 2013-7-8 20: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在陆丰的一个家庭,普遍都有十个孩子左右,最少都有六至八个孩子。


塞风,放狗屁。

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3-7-8 20: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说了楼主在塞风放狗屁,为了“备战”保留证据,先截图为证。

360截图20130708204915515.jpg
发表于 2013-7-8 21: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纯净 于 2013-7-8 21:27 编辑
而在陆丰的一个家庭,普遍都有十个孩子左右,最少都有六至八个孩子。

作为一个陆丰人,完全不知道你这数据是从哪里来的?

为什么“一证先行”不在陆丰先实行呢?而是在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海先实行呢?

这“政策”如你所说的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海丰实行,市民都有这么多意见,请问还不知道问题在哪里吗?
发表于 2013-7-19 03: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丰县的"一证先行"绑架住了教育、,国土、建设、民政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十数个部门的正常秩序.与现行法律相矛盾.特别是有悖义务教育法.不交钱就不给小孩报名上学.小孩是没有错的,你官再大也不能侵犯他受教育的权利啊!!!
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中国青年报独家调查报道《福建寿宁:工商注册捆绑计生证明》后,引起中共寿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向记者反馈了整改措施。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福建、广东、广西、山东等地,计生证明挂钩现象还出现在婚姻登记、户籍登记、身份证办理、房产证办理、子女入学或土地审批等事项上。部分地方有关计生的“红头文件”明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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