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计生局要求新生入学报名要交家长的计生证明,这明显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此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无关家长的计生证明。只要提供户籍证明,证明你有中国国籍并且是儿童或少年,你就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城区计生局人为地增加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条件,增加社会成本,该要求非法剥夺广大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城区计生局要求学生家长交计生证明,无非有两个目的,一是控制人口增长。如果确实是这个目的,那计生局就搞错对象了。拿家长的计生证明来卡住学生的入学报名就如以少年儿童为人质敲诈勒索家长一样。无耻!少年儿童入学读书是学生的事,与家长的计生证明有什么关系?按计生局的意思就是把国家的法律丢在一边,用家长的计生证明就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然的话就没有。难道计生局的要求比国家的法律还要大?现在计生局硬要把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码事混为一淡,这是强盗逻辑。二是为了罚款增加收入。请问法理何在?在违法的基础上进行罚款,就会产生腐败,给社会造成不稳定。要知道那是民脂民膏!贪婪! 城区计生局不依法办事,提出的要求不合情理且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