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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关注海陆丰

[论汕尾] 关于”一证先行“有几个问题请教郑溢涛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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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7: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体谅吃皇粮的,吃阿爷的还说阿爷的坏话,那就是打着灯笼上茅坑。
发表于 2013-7-16 17: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转个预告:明天上午10点至11点的“行风热线面对面”,是市计生局上线,诸位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该局领导提问、探讨,电话3367222。
发表于 2013-7-16 18: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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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6 17:43
转个预告:明天上午10点至11点的“行风热线面对面”,是市计生局上线,诸位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该局领导提问、 ...

有的局长是怕接电话的,因为不知道对付问什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背熟了,好多是发动人编好问题打电话进去,打到占线,偶尔有个漏网之鱼的外人打进去了,局长就弟弟嘟嘟了.....
行风热线可以休了。财政花钱借口而已
发表于 2013-7-16 18: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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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1: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dhf.gov.cn/html/1/28602.htm
有够无耻的,海丰县计生局长郑永城声称一证先行是依法行政!怒批他的帖子审核中。
发表于 2013-7-16 21: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7-17 08:41 编辑


怒批海丰县计生局局长郑永城!赶紧下台!还好意思大谈依法行政!http://www.gdhf.gov.cn/html/1/28602.htm
坚持依法行政   实行“一证先行”——专访海丰县人口与计生局局长郑永城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信息 点击数次:          供稿时间:2013-7-12

本网按:
    为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治理力度,建立与依法行政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新体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6月份起,海丰县委、县政府本着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便民利民、高效优质”为方针,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为原则,根据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对象的年龄、婚育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实行区分对象、分类管理,区别业务、分步实施的方法和措施,分类分步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一个多月来,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那么,为什么要实行“一证先行”?哪些人需要办理计生证明?计生证明由谁出具?怎样实行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海丰县人口与计生局局长郑永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为什么要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
    郑局长: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治理力度,落实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与依法行政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新体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问:哪些人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书?
    郑局长:指需要到实行计划生育“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县直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其年龄界限原则上为15周岁至60周岁(其中:女性为15周岁至49周岁),超出年龄界限的对象免予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但办理往异地定居注销户口的对象无年龄限制。
    问:计划生育证明书由谁出具?
    郑局长: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书由各镇(场)计生办出具。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的,由管辖地镇(场)计生办出具;属流入人口的,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和镇或街道以上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场)计生办办理。
    问:怎样实行分类管理?
    郑局长:针对“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涉及面广、群体量大、层次复杂的实际,根据办证对象的年龄、婚育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1、对超出育龄年限的对象,各部门不用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
    2、对符合计生政策已按规定落实结扎措施或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已按规定落实结扎措施及缴齐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发给永久性计划生育证明;
    3、对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落实结扎措施及未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结扎措施和缴交社会抚养费,并分两种情况给予办理计生证明:一是落实了结扎措施并全额缴清的,给予办理永久性计划生育证明;二是落实了结扎措施但采用分期缴交的,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4、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孩已落实上环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且按时参加孕检的对象(属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不用上环),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孩但未落实上环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又无按时孕检的对象(属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不用上环),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要向他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上环措施或签订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及参加补检后,给予办理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5、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要向他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及缴交社会抚养费后,并按本意见的第4类对象进行管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并按本意见的第3类对象进行管理;
    6、对已婚未育及能按时妇检的对象,给予办理具有时效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7、对未婚的对象,直接出具未婚证明。
    问:如何实施分步推行?
    郑局长:针对这次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涉及部门申办事项多、影响面大的实际,根据参与单位的具体职能,对每个申办事项分清“轻、重、缓、急”,采取区别业务,分步实施的办法:
    l、教育部门在今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注册时,先在初一级学生中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查验学生家长计生证明,其他年级的学生暂缓查验;
    2、公安部门今年先在办理出生入户、户籍迁移(迁入、迁出)、出入境证件(指往异地定居注销户口手续)、“农转非”或“非转农”手续等,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出境证件、机动车辆驾驶证、异地定居申请、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等有关手续的暂缓查验;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录用公务员、办理招工、转正、调动、劳务输出、挂靠档案、下岗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评先、评优等手续的工作。其中:(1)在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晋升级别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工资、试用期工资中,由于组织、人社、编委等有关部门已对其计划生育情况落实前置查验,为简化程序,避免重复查证,人社部门应暂缓查验计生证明(办理浮动或改固定工资的人员除外);(2)在办理医疗保险时,鉴于涉及人群生病治疗的特殊性,除计划生育并发症之外,其余暂缓查验计生证明;
    4、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为孕妇作孕期检查、孕产接生、人工停止妊娠、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申领、年审或变更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申领、年审或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鉴于孕期检查、孕产接生的特殊性可暂缓查验计生证明,但必须造册登记,及时通报同级计生部门,强化跟踪管理;鉴于涉及健康检查的对象较多,在办理健康证时可暂缓查验计生证明;
    5、县直其他参与推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单位,都要继续坚持执行《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实行“一证先行”办事制度的通知》(海委办[2013] 38号)的要求,全面推行、严格落实“一证先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县计生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一证先行”办事制度有效、顺利落实。

群众不是傻子,什么叫做依法行政,什么叫做违法违规乱搭车我们还分得清,郑局长你还当现在的群众是几十年前什么都不懂的吗?
郑大局长!作为一县计生局一把手!你读过法律没有?懂什么叫做依法行政?赶紧下台!
顺便给郑大局长上上课!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与此同时,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发表于 2013-7-16 22: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请郑主任发表对海丰“一证先行”和城区”新生入学需提供计生证明“的看法吧。我愿洗耳恭听。
发表于 2013-7-16 23: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6 17:43
转个预告:明天上午10点至11点的“行风热线面对面”,是市计生局上线,诸位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该局领导提问、 ...


谁都知道“行风热线面对面”,是电视台一个自编自导的愚民节目。就那台上领导回答的那几个问题,几个咨询电话,早就安排好了的。
不知道,郑先生以为然否?
发表于 2013-7-16 23: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轩尼诗 发表于 2013-7-16 15:00
如果有劳你为民众说句公道话是陷阱的话,那么这个“陷阱”应该是你自己挖的,因为你鼓吹自己是什么“真文 ...

一些屁民千呼万唤郑先生出来谈对一证先行的看法,开始以为郑先生会支持你们的观点,谁知道郑先生有自己独特的触角和看法,你们的计划落空了,又开始围攻郑先生。真看不起你们这些“学艺不精”的屁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00: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关注海陆丰 于 2013-7-17 00:14 编辑
东岸好声音 发表于 2013-7-16 23:58
一些屁民千呼万唤郑先生出来谈对一证先行的看法,开始以为郑先生会支持你们的观点,谁知道郑先生有自己独 ...

是高高在上的god官才会把百姓看成屁民!看来又是一条刚刚注册政府部门的看家狗!祝愿你某一天会成为“失独户”!不会再祸害海丰百姓!
发表于 2013-7-17 08: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6 17:43
转个预告:明天上午10点至11点的“行风热线面对面”,是市计生局上线,诸位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该局领导提问、 ...

多谢郑文人通知,不知道市计生局长有没有做足工作准备?
发表于 2013-7-17 08: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也好,不说也好,知道了郑先生的为人就好!
发表于 2013-7-17 09: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岸好声音 发表于 2013-7-16 23:58
一些屁民千呼万唤郑先生出来谈对一证先行的看法,开始以为郑先生会支持你们的观点,谁知道郑先生有自己独 ...

你的所谓“学艺精”是不是指不遵守法律,强权推行“一证先行”的流氓官员呢?既然学艺精 麻烦把这规定是根据哪条法律条文执行的?我们等屁民坐等你和郑鲁迅之流解释。补充一句:我等基本上没寄望于“郑鲁迅”狗嘴能吐出象牙来,只是让人开开眼界罢了。
发表于 2013-7-17 12: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你们对鲁迅的无知,我不得不来“点到”几句:你们认为鲁迅是随便可以被“请进陷阱”、“请入瓮”之人么?!任何人的“钦定”意旨,鲁迅都不会不经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而“照办”!
我对“行风热线”的变味、异化的现状,同样反感!开播一周年时,我就作文提醒警惕这个问题。对此,大家可以继续批评、讨论!
发表于 2013-7-17 2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海陆丰 发表于 2013-7-17 00:10
是高高在上的god官才会把百姓看成屁民!看来又是一条刚刚注册政府部门的看家狗!祝愿你某一天会成为“失独 ...

我只一介草民,一直在潜水,实在看不惯你们天天在这里鼓吹自己。一个郑溢涛实实在是势单力薄!我无意跟你争辩,也不值一争。你们这样骂来骂去有啥意思。一上市民网,就知道汕尾的文化颓废和陷落的原因。
发表于 2013-7-17 23: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7-17 23:46 编辑
郑溢涛 发表于 2013-7-17 12:07
鉴于你们对鲁迅的无知,我不得不来“点到”几句:你们认为鲁迅是随便可以被“请进陷阱”、“请入瓮”之人么 ...

今日打过,基本可以证实郑文人说法。答非所问,怀疑并未将电话接入直播间,不知郑文人今日可有在收听行风热线听到鄙人的发言加以证实?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2:5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岸好声音 发表于 2013-7-17 23:36
我只一介草民,一直在潜水,实在看不惯你们天天在这里鼓吹自己。一个郑溢涛实实在是势单力薄!我无意跟你 ...

郑溢涛位作为汕尾一党报的编辑,我们要他发表海丰政府所谓"一政先行"政策的看法,那是看重他的身份和地位。他应该有他客观的看法,可是他选择回避这一对他来说的敏感问题。如果像你这把关注民生的人们看成屁民的东西我还费事问你。因为像你这种没地位没身份,还看不起人的东西还不够格回答我问题。

发表于 2013-7-19 03: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丰县的"一证先行"绑架住了教育、,国土、建设、民政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十数个部门的正常秩序.与现行法律相矛盾.特别是有悖义务教育法.不交钱就不给小孩报名上学.小孩是没有错的,你官再大也不能侵犯他受教育的权利啊!!!
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中国青年报独家调查报道《福建寿宁:工商注册捆绑计生证明》后,引起中共寿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向记者反馈了整改措施。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福建、广东、广西、山东等地,计生证明挂钩现象还出现在婚姻登记、户籍登记、身份证办理、房产证办理、子女入学或土地审批等事项上。部分地方有关计生的“红头文件”明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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